万年县“五严格”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

22.07.2014  12:04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万年县“五严格”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

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6号)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国土资字[2010]62号)等文件规定,在办理土地登记中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管理费、开垦费、规划费、防洪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要在收费场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批准机关及文号,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用地

要在违法事实清楚、查处程序到位的前提下依法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坚决杜绝用罚款形式“以罚代批”、“以罚代管”。

严格查处乱收费行为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参与非本工作职能收费均属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视情节追究有关收费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严格监督检查

局纪检监察室及法规股要加强对农民建房审批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乱收费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情况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并组织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