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侧记
核心提示
日前,记者了解到,吉安县检察院从全省100多个基层检察院脱颖而出,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人社部共同组织评选的全国检察系统最高荣誉奖——“全国模范检察院”。据悉,这是我省唯一获得如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小小县一级检察院为何能登上全国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之巅?吉安县检察院做了哪些有益探索和努力?记者特地前往探访。
执法为民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走进吉安县检察院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执法为民”四个大字。“执法为民”在这里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每个干警努力工作的方向。
2012年9月的一个晚上,时任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朱晓元接到一个来自安徽巢湖的陌生电话,对方称他们企业到吉安县投标,第二天早上8点就要进场,然而投标文件中,少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不能及时拿到这个证明,也就意味着要错过中标机会。朱晓元得知后,当晚从10多公里外的家中赶到办公室,为该企业开具了证明,该企业最终得以中标。
为建立服务大局长效机制,该院专门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制定完善了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拓宽了服务渠道,建立了检企走访座谈、涉企纠纷化解、涉企案件办理“三优先”等机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如此有力的服务保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使命所在。吉安县检察院致力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实现了井冈山精神与人民检察精神的有机结合。
吉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干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高检院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统一部署,该院突出查处了种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征地补偿款、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涉农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9件58人,其中大案要案23件28人。如查办了吉安县水利局原局长 、副局长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受贿10多万元案件;吉安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副处级)受贿28万余元案件;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25万余元、安福县中医院原院长受贿54万余元等医疗领域系列贿赂案件。
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批准逮捕案件544件729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4件1273人,实现了立案侦查准确率、批准逮捕准确率、提起公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四个百分之百,达到了无安全事故、无错案、无办案人员违纪违法的“三无”目标。
务实创新
科学发展检务工作
2009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0年被高检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13年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一项项荣誉都与吉安县检察院干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意识息息相关。
“要不是有这么个说理的地方,我们两家恩怨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了结。”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肖某从“手握手”工作室走出来显得极为高兴。
2012年,该院建成刑事和解“手握手”工作室,为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的平台。目前,该院通过“手握手”工作室办理刑事和解案21件,无一案件当事人反悔。此外,还通过特色活动,化解社会矛盾100多起。举报中心接待室多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
针对院里青年人才流失严重、人才结构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该院启动实施“爱才、惜才、育才、留才”的青年检察人员培养工程。青年干警可以列席检委会,经检察长许可,还可就有关案件发表意见;可以进入刑事检察后备人才库和职务犯罪侦查后备人才库,办理审查逮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主要检察业务,全面熟悉各类检察业务。同时,该院加大刑检业务专家、办案能手的培养力度,拓宽青年干警办案思维,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促使检务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巍巍井冈山下,滔滔赣江河畔。吉安县检察官敢于亮出法律监督公平正义之剑,惩腐肃贪;敢于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保一方百姓平安。他们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让一方百姓倍感司法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铁肩扬司法之正气。
尹卓红 江西日报记者 钟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