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供销社完成改制遗留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14.07.2014  11:28
          近年来,信丰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3]2号)的文件精神,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指派专人落实改制遗留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县社同志认真负责,不辞辛劳,不厌其烦,顶住严寒酷暑,对全县原22个基层社和7个社有企业2003年改制后的剩余资产情况,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实地察看,核实面积,了解掌握土地权属和利用、管理等第一手资料,建立了完整的工作台帐。同时跑土管、跑工商,找政府、找部门,先后为11宗、总计54300平方米的改制后剩余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基本完成了供销社系统改制遗留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维护了供销社资产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