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17.02.2014  11:47

  一是政策支持。出台鼓励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从注册登记、税费优惠、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注册登记上,降低注册门槛,简化注册手续;在用地上,实行与客商企业用地同等待遇;在项目上,优先将涉农项目和资金向合作社倾斜。

  二是财政扶持。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调动合作社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开展金融创新,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贷款模式。

  三是项目扶持。农口部门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向合作社倾斜。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探索以合作社为载体落实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

  四是强化培育。坚持在扩量、提质、增效、服务上做文章。每一产业可培育一专业合作社。各镇、村要围绕产业和农业经营推动并扶持合作社发展,大力培育本区域的农民合作社。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培育相关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合作社领头人的培训,建立农民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附件下载:    '+sName[0]+''); for(var j=1;j                             '+sName[j]+''); } 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