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出实招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考核

07.08.2015  21:21

近日,江西省泰和县出台《泰和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考核办法》,提出建立健全全县土地整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村、组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保障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办法》明确,考核对象包括所有承担土地整治任务(含土地开发项目、旱地改水田项目、增减挂钩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从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质量、资金管理、落实耕种、竣工验收、纠纷调处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考核。

办法》规定,根据不同的土地整治项目,对每新增1亩耕地,补助和奖励乡镇、村、组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750-3000元不等;对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每落实1亩新增耕地的耕种,每年奖励乡镇、村、组和耕种者300元,且奖励分配细化到乡镇、村、组三级和实际耕种者。除此之外,还与指标奖励挂钩,在满足村民安置用地外,每新增1亩耕地,奖励乡镇0.02-0.3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