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建设
29.05.2014 18:1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加强全县建设用地管理,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建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联审制度。即由经营、规划、地籍、储备中心、监察室等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局党组领导一起研究拟公开出让宗地情况,经过集体协商提出联审意见。联审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出让程序,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程序。
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时了解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重点监管建设用地是否按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期限使用土地;否按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否按批准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控制指标使用土地;有无少批多用和移址用地的问题;划拨的土地有无未经批准转让、出租的问题。
建立建设用地现场公示制度。规定各用地单位须在用地现场醒目位置对项目建设批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容积率、绿化率、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及规划条件等。
建立建设用地备案制度。规定宗地出让规模150亩以上的,均需进行事前备案,未备案不得公开出让。其中宗地供地150亩至375亩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供地375亩以上报市局备案并经审查同意后,再报省厅备案审查,并且规定每季度初将上季度供地报表及供地情况分析报告,逐级上报省厅备案。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9.05.2014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