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加强百草枯水剂停止销售使用宣传工作

07.06.2016  19:39
散发告知书

  按照省农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停止销售和使用百草枯通知》要求,为维护我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百草枯安全生产和使用,南丰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百草枯管控工作。一是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店、蔬菜和蜜桔种植(合作社)发放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公告。二是通过电视、网络、农业短信平台进行百草枯水剂停用国家政策以及百草枯所带来对人体危害的宣传。三是采取上下连动、部门合作方式,要求乡镇农资协管员配合执法队共同开展百草枯监管,对不允许经营百草枯水剂产品,指导经营和使用人员进行回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