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发检察建议促低保资金规范管理

24.07.2014  11:57

“现在低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我们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身边实实在在的公平了。”这是江西新建县检察院的干警在县民政局开展检察建议回访工作时,一个刚办完低保手续的居民对该院预防科干警讲的一番话。

去年,该院立案查办了县民政局城乡居民低保生活保障科原科长及社会救助局原局长胡某、长堎镇民政所原所长熊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因为他们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申请低保对象审核不严,导致全县600余户居民违规造假骗取低保金高达250余万元。其中一家境殷实已有三间店面用于出租的农民也骗取了国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长达四年,累计约3.7万元,而本该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群众却无法享受到惠民政策。

针对所办案件,该院通过调研发现县民政局存在未按规定对申请低保对象进行审核、审批,导致大量骗保案件;并且对已享受低保对象的动态监管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失职,致使低保对象脱离监管;“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泛滥,导致250余万元的国家巨额资产流失。

为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该院结合办案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县民政局从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公开对象、接受监督等四个方面加强管理,县民政局根据该院检察建议积极进行落实整改,对全县范围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了逐户清查、核实,并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实行定期申报制度和家庭收入情况定期核查制度,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保障对象,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保证低保金能实实在在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对低保实行全程阳光操作,确保低保资金申请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国家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