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要求,6月1日,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栌召集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发展银行、县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永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草案相关内容细则进行了充实完善,经修改后,建议县政府印发《永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便贯彻执行。日前,该管理办法已通过OA办公系统上报县人民政府,从总则、库存管理、粮食轮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贷资金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和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工作职责,确保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永新县粮食局 李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