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国土局“三个三”强化农民建房管理显成效得民心

18.12.2015  20:18

针对该县出现的乡村“农民建房一户多宅,批少建多、违章拆除难及宅基地流转无秩”的实际情况,婺源县国土局从乡村农民建房用地规划入手,着力于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狠抓“三个三”,切实强化农村建房管理,突显成效,深得民心。

一、建章立制三保障。 为了保障农民建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据,有执必严,切实按照“规划先行、节约集约、先批后用、监管跟踪”的要求,从三个方面建章立制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一是领导重视,建章立制作后盾。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农民建房“一户一宅”政策发展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切坡建房管理的通知》、《婺源县主要公路沿线,历史文化名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村落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例加强用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的保障性文件;二是县国土局跟进措施促推进。该局配套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用地审批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婺源县国土局农民建房用地会审制度》,健全了10余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农民建房管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办事,全面规范农民用地管理;三是乡(镇)注重规划抓落实。全县18个乡(镇)198个村(居)、208个公路沿线村庄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订了《村镇(庄)规划》,做好农民建房用地的规划工作,保障农民建房依法依规。同时建立乡(镇)、村(居)农民建房信息监督上报制度,全年《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上报农民建房2177宗。

二、规范审批三线实施。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每年安排不少于用地计划下达数的8%用于保障农民建房需求,分县域规划区、景区景点和古村落保护区三线,执行部门“三级”联审、联批制度,对不足部分采取台帐式管理报批农民建房。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古村落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亲自挂帅,国土、规划、房管、旅游、文物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尤其是该县规划部门统一设计了30套徽派建筑格式图纸无偿提供给农民建房参考选用,从而使全县农民建房有规划、有秩序,又符合婺源徽派建筑的传统风格,保证了中国最美乡村形象不受影响。

三、督查监管三措并举。 为了保障全县农民建房秩序,该县十分注重农民建房用地的督查监管,着力于三措并举。一是选派了5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着力建设一支能吃苦、打硬仗的执法队伍,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二是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县委政府下发了《婺源县“三级联动”防控违法用地暂行办法》,明确了村、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职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定期组织清理整治。今年来,对全县75786农村有房户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摸底,依法查处了一户多宅、未批先建等76起,全面规范农村建房环境和秩序。

据统计,今年来该县共审批农民建房2177户,批准土地面积445.36亩,其中耕地14.15亩;全年累计发现并制止农民违法建房行为127起,对其中7起违法占地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土地1.87亩。全年未发生一起因土地执法不当而引发的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性事件,保障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