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国税局加强果业加工税收管理
20.12.2014 03:05
本文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要求从事果品加工和果筐生产的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加强以电控税管理。 采取单位耗电最低税负预警等措施,加强对脐橙、桔柑、柚子等农产品及其包装物生产加工的监控和管理,同时,区分其生活、基建、搭电用电,设置抵减比例。
加强税款结算管理。 要求每月在征期进行以电控税税款结算,加强用电信息的清分和比对,明确征管、税源管理、评估稽查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汪红东 罗平)
本文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2.2014 03:05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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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