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基本翻番
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省直管县”试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同时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松绑减负”。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要任满一届,成绩突出的百强中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按相关规定优先提拔。
到2017年居民收入基本翻番
《意见》提出,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目标为:到2017年,县(市)财政总收入基本实现过10亿元,一半以上县(市)过20亿元,2~3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突破,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每个县(市)集中形成2~3个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城镇功能优化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达到更高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实现翻番,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有条件的县(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根据现实条件、发展潜力、人口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城镇规模,逐步实现全省人口1/3在大中城市、1/3在集镇、1/3在农村的人口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面放开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试点“省直管县”推进简政放权
我省将以“省直管县”试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给予县域经济最大自主发展空间。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管理。
同时,将鼓励县域结合自身特色,大胆探索县域经济发展新模式,选择部分典型县域开展先行先试。在规定的编制总数范围内,允许县(市)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
为了优化县域发展环境,我省将全面清理针对县(市)及其企业的检查评比,取消一切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检查评比活动,大幅减轻县级压力和负担。在财政政策方面,将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担保等形式,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对税收收入质量好、增幅高的县(市),省级给予奖励。县(市)收缴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全额留给县(市)。
成绩突出百强中心镇领导可优先提拔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转型升级要求,《意见》提出要加强县乡基层班子建设,尤其要选配好县乡党政一把手,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要任满一届。进一步改进干部选任和管理工作,不简单以票取人,不设置领导班子成员低龄配置硬规定。
此外,将制定《江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考核,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政策扶持范围、表彰奖励和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百强中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按相关规定优先提拔。(记者徐娆)
来源: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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