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

10.01.2015  01:34
  1月8日,由国家督学、安微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明阳等4位专家组成的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组,对靖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宜春市教育局总督学余兆辉,靖安县委副书记、县长江伟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陈基先,县政府副县长胡三红陪同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靖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情况、靖安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的检查,全面评估靖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督导评估组于1月7日晚间进驻靖安,次日上午首先在江钨度假村会议室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资源配置情况等,详细了解了该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分四组同时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座谈会,进行了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随后,检查组分两组对靖安三中、双溪镇小学等6所学校及1个教学点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调查了解和现场检查,国家督导组对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靖安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点定位促进教育均衡,优先保障学有优教,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靖安县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公平、优化师资、整体推进为三大抓手,做好健全保障机制,义务均衡资源配置,强化内涵建设三篇文章。先后投入义务教育学校校建资金1.2亿元,通过采取改造薄弱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人员、教育经费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等措施,使全县所有学校教学环境、教学用房、师资配备实现基本均衡,让全县孩子都能同等享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