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化不捕说理机制
13.05.2014 22:2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接新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的规定,会昌县检察院积极转变观念,加强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多措并举深化不捕说理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只有业务素质较高的的检察人员,才能实现说理透彻这一要求。
增强对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公安机关和被害人收到不捕说明理由说明书后,如有异议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提出复议或复核,被害人可以进行申诉,尽快纠正检察机关的错误决定。
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审查与补查并进。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中认为事实尚不清楚、证据尚不充分或者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与公安机关沟通,将补充证据工作重心前移,在作出决定前,将认为应当具备的证据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此外,根据不同的不捕案件,建立分类说理机制。对作出不捕决定的案件,要区分无罪不捕,事实不清不捕、无逮捕必要不捕三种。其中,事实不清不捕是不捕说理的重点,对事实不清不捕的案件要着重从证据链的严密上进行分析说理。
据悉,《实施细则》出台以来,会昌县检察院对6人作出了不捕决定,对3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人作出不予抗诉决定,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了说理,说理率达100%,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刘宗武)
供稿: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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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