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积极申报创建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

07.05.2015  00:57
        新建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申报创建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一是成立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科学谋划,发挥部门职能。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精心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项目,确保经济建设和生态发展同步推进。三是召开申报创建工作部署会。我县召开了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部署会。参加会议的县直单位有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商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农工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会议就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申报创建工作进行了调度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