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县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15〕44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县级职业
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决定举办县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安监局从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人员,每局各派1人。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管理;
(二)行政执法;
(三)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
(四)应急救援;
(五)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六)粉尘、化学毒物及物理因素危害与控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7月3-- 5日;2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严焜;电话:18679152130。
乘车路线:1、南昌火车站:乘公交高铁1号线到经管院站下;2、南昌西客站:乘公交708路到经管院站下;3、自驾车:走华南城或生米大桥方向拐上学府大道和卧龙路交叉口即到经管院。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并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报省局职业卫生监管处,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直接报省局职业卫生监管处,联系人:林刚;电话:0791-85257063;邮箱: [email protected] 。培训班班主任:严焜,联系电话:18679152130。
(二)本次培训班培训费、资料费和食宿费由省安监局统一安排。
(三)自带生活和学习用品。
附件:1.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县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课程表
3.报名回执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