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参加全省“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05.12.2014  05:16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商务系统特别是关系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扩大商务部门在社会、群众中的影响,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参加了在青山路蓝天碧水购物广场前举办的全省“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重点宣传了全省商务“六五”普法要点、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反垄断法以及商务厅工作职能,并邀请厅法律顾问到现场回答群众关于法律方面的咨询。活动当日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宣传活动普及了商务法律知识,扩大了商务工作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公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现场接受群众关于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