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女友加班熬夜 男友谎称单位有炸弹被判刑

18.09.2015  13:21

  记者梳理广州审判网发布的12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发现,被告人都是为了个人原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其中九成以上都是报假警谎称某地存放有炸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结果令自己身陷囹圄。

  法律专家提醒,胡乱编造虚假的恐怖谎言,如构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会被追究刑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恐怖信息罪犯全都是为了个人私利!记者统计去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判决的12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例发现,12名被告人全都是出于个人目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他们之中有的是为发泄私愤,有的为勒索钱财,有的因为追求刺激、贪好玩,更有甚者是为了吃牢饭,其中发泄私愤是主要原因,12名被告人中有7人是为发泄心中不满,编造虚假信息制造恐怖气氛,占比58.3%。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者,当然也没有逃脱法律制裁。刑罚方面,12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中的12名被告人,全都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全都是实刑,无一人缓刑。其中,4人被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包括1年),占比33.3%,最轻的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其余8人全被判1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的被判3年有期徒刑。

  这些被告人中,以青年男性偏多,仅有2名女性,他们之中,不乏高企白领、大学本科生,甚至还有孕妇,但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祸从口出换来牢狱之灾。在一审宣判后,很多人还不认为自己有罪,往往提起上诉要求改判无罪或从轻处罚,12名被告人中有6人都提起了上诉,但最终都被终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指出,结合以往的审判案例,被告人出于各种目的谎报恐怖信息,他们也许不清楚会造成何种社会危害,也不知道是否触犯法律,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公众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学习,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在法律范围内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官说法:

   入罪标准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花都法院刑庭法官指出,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只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才能以犯罪论处。没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的,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6种情形

   符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3,致使学校、医院、厂矿企业、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4,造成行政村或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6,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这些犯罪分子都编造了哪些虚假的恐怖信息?记者统计发现,编造某地放有炸弹是他们普遍的选择,12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例中,有11起是拨打110报警电话、登录网络报警平台或者致电相关单位编造某地存放有炸弹的不实信息,占比91.6%;另有1起是编造要去学校制造惨案、要杀××全家等内容的信息发送110报警台。

  而在编造恐怖信息过程中,这些罪犯大多都不止报警1次,而是多次拨打110或相关单位,12起案例中共有5起,占比41.6%。

   孕妇为获得家人关心

   谎称两幼儿园有炸弹

  去年4月4日上午10时许,34岁的欧某因怀孕期间觉得自己不受家人重视,为此购买了一台手机先后拨打番禺市两家幼儿园的联系电话,谎称在这两家幼儿园内放置了炸弹,且炸弹将定时引爆,造成了两家幼儿园的恐慌。幼儿园立即报警,民警到场排查并疏散幼儿园师生和附近居民几百人,最终并未发现爆炸物。当晚10时许,公安人员在欧某家中将她抓获。

  据欧某交代,她已怀孕6个月,但觉得家人对她关心不够,就想到打电话到家人供职的幼儿园,恐吓称放置了炸弹,希望家人对她多关心一点。

  番禺法院审理后认为,欧某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为阻止女友加班熬夜

   男友谎称女友单位有炸弹

  黄埔男子刘某和女友恋爱多年,两人感情颇为深厚。几年前,女友开始在黄埔一家大型超市担任收银员,因女友上班时间长,且几乎天天都要加班,刘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了让女友工作的超市早点结束营业,刘某背着女友拨打了超市电话,声称该超市里面有炸弹。超市相关领导赶紧拨打110报警,并马上疏散周边数百人群。民警到场排查后,没有发现超市有任何爆炸物。事发当日,刘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

  据悉,刘某落网后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他辩解自己只是开了个玩笑,目的是希望女友不要加班熬夜。对此,法院指出,动机如何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也没有对他免于刑罚。刘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黄埔法院判处1年多有期徒刑。

   男子为躲追杀吃牢饭

   故意报警谎称有炸弹

  今年1月28日晚上8时56分许,陈某在海珠区一家水疗馆内,以假名“王某”登录金盾网,并在网上报警平台谎报该水疗馆3楼处放有炸弹。随后,公安机关出动警力到场疏散100多名在场人员,致使涉案会馆无法正常营业,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419元。

  当日,陈某被抓获归案。对于谎报有炸弹警情的动机,陈某辩解称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为此故意编造了恐怖信息,让自己能进看守所避风头。海珠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文/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