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子遇劫匪不反抗 暗暗记下特征为警方提供线索
男子自制简易面具,套上手套,持刀入户抢劫;女孩冷静面对,顺从歹徒,记下嫌犯特征,将线索提供给警方。近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嫌犯。
漳州小伙张某,2008年来厦后一直做送奶工,今年1月25日,他将这块业务以500元的转让费转让给同事程某。回到暂住处后,张某想到春节将至,家里条件不好,自己又没存多少钱,便起了抢劫的念头。张某想程某工作多年,平时节俭,应该存有不少钱,便将程某定为抢劫目标。
1月26日凌晨3时许,张某知道程某此时外出送奶,而家中只有一双儿女,便头戴自制的简易面具,套上手套,手持西瓜刀、匕首,来到程某的暂住处。进门后,张某见程某的女儿(21岁)醒了喊抢劫,便把西瓜刀架在女孩脖子上。一开始女孩慌了,告诉对方家里没有现金,却遭质疑而被张某划伤脖子,与此同时,张某又拿出一把匕首对着刚刚醒来的女孩弟弟(19岁)。见此情形,女孩一面恳求对方不要动手,安抚对方情绪,并按对方要求交出银行卡及密码;一面认真地将劫匪的外貌及声音等特征记下。
张某共抢得现金500余元、两张银行卡、一部手机。离开前,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姐弟俩捆绑在一起,并用胶带将二人的嘴巴堵住,然后逃离现场,前往ATM柜员机,想将两张银行卡里的钱取出,不料一张卡里没有钱,一张因其慌忙而记错了密码。张某觉得自己被女孩骗了,便返回程某暂住处打算报复,却发现姐弟俩都跑了。
张某担心他们报警,便骑车回自己暂住处,在路上将作案工具及抢得的手机、银行卡扔了。
被绑的姐弟在张某离开后不久便挣脱了绳子,之后先给父亲打电话告知其情况,再打电话报警。
报警后,姐弟俩跑到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根据女孩提供的嫌犯特征等线索,很快将张某抓获。
张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
检察官提醒: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同时,记下歹徒特征,事后及时将线索提供给警方。(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高锦娜)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