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6月13日下午,我委召开全委干部大会,就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具体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最新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委党组书记、主任陈震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震宁主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多次深刻阐述了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初,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我们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我们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省委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样就干部人事工作提出了若干具体要求。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具体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最新要求,必须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既注重在个体素质上选贤任能,又注重在群体结构上整合优化,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不断登台阶、上水平。
陈震宁主任强调,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期20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明确了鲜明导向,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用信念坚定党性强的干部、用善于创新思路宽的干部、用服务群众干实事的干部、用勤政务实敢担当的干部、用清正廉洁形象好的干部,真正让好干部标准在本委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陈震宁主任指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方式和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在保持原条例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有许多与时俱进、极具针对性的充实、调整和创新,突出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规范民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在干部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办事,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陈震宁主任强调,干部选拔任用是一件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周密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干部能够在出人才的同时,出奋发向上的正气,出干事创业的氛围,出更加显著的绩效。他要求,所有同志都应在思想上、精力上、时间上更加聚焦个人应该作为、可以作为、甚至可以大有作为的领域和事项,在自身价值和工作大局的结合上,正确把握、准确定位,切实提升自身的思想素质和综合能力,成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骨干力量,党组将更加努力地创造机会、营造环境,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提供尽可能大的空间、尽可能多的平台。
委领导樊海宏、魏然、徐莹、赵芝明、吉龙、郑晓荣、汤明海,省能源局局长陈勇,省信息中心主任周荣华出席会议,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