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现民国律师考试及格证书和律师证
18.09.2014 17:15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网江西新闻9月18日电(苏路程 王昕 曾勤生) 记者18日从江西省新余市档案馆了解到,该馆日前在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发现民国时期的律师考试及格证书和律师证书各一张。档案馆专家认为,这两张证书对于研究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发展沿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据介绍,尽管时隔多年,两张证书依然保存完整,字迹清晰。律师考试及格证书是民国三十六年颁发给江西省新喻县(现新余市)人36岁男子胡某某的,由考试院院长戴传贤、考选委员会委员长陈大齐签发。
另一张律师证书的签发时间则是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九日。据考证,律师证书是在胡某某领取律师考试及格证书之后签发的。律师证书的正文为:姓名胡某某,性别男,年龄三十七岁,籍贯江西新喻(现新余市),右列申请人胡某某经本部审查合于律师法第三条之规定,应准充任律师,特给证书,以资证明。签发人为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证书编号是证字第1403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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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4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