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发“禁令”:坚决制止艺术团出国“镀金”
“金色大厅”一掷千金,观众手头一堆赠票,登台表演走个过场,“组团”包场砸重金,观众全是演员“扮”,回国称“盛况空前”……近些年来,大力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是我国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一些文艺院团和社会团体“镀金”性质的海外演展活动日益严重。
昨日,文化部发出禁令,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这意味着,在“金色大厅”上演的“镀金”闹剧被叫停,而其背后隐藏的扭曲“文化政绩观”更值得反思。
百余院团“镀金” 搭钱没人看
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以“文化交流”的名义,自费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有的甚至动用政府经费,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不实报道或炒作来达到捞取名利的目的。
囧事一:“烧大钱、包大厅”。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2月到9月,中国到访金色大厅的文艺院团达133个,其中有相当部分“只为海外镀个金”,没啥声响,即使对方开出“天价”场租费,也要争着上。
囧事二:“观众不够演员凑”。“搭钱都没人看,成了自娱自乐。”北京交响乐团团长谭利华直言,现在有乐团玩出新招。“一次走四五个团去金色大厅,一看底下坐得满满当当的,一个团演出时,其他三四个团的演员在底下坐着,这个团演完,下一个团再上去。还能录下像,拿回国内,美其名曰‘很成功,很热烈’。”
囧事三:一流院团变成“穷游团”。一年多前,某地方民族歌舞团赴东欧访问演出,演出行程仓促,海外接待方疑惑,“演出团是不是来旅游,顺带演出的。”
“文化浪费”损害国家艺术尊严
专家指出,文艺院团走出去大把花钱却未达效果,这是一种新型的“文化浪费”。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孟建指出,一些文艺院团急于走出去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与此同时,院团和机构往往对海外文艺市场认识不足,出国艺术团组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差。有的甚至不计成本,动用政府经费,借文化项目大旗,行私利之实,造成不少的“文化浪费”。
上海交响乐团团长陈光宪等认为,文化走出去是国家战略,不能变成个别人、个别团体通过炒作捞取名利的温床。“变味的海外演出,损害的是国家艺术尊严,助长的是形式主义之风。”只有对文化领域的人、财、物等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将资源用在刀刃上,才能真正对“文化浪费”说不。
文化部:坚决阻止国外“镀金”
文化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规范和加强外事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着力纠正因公出国团组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加强出国艺术团组的目的性和实效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阻止各类“镀金”活动。
文化行政部门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国际组织代表团的同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明确指出,文化部各直属单位不得参与组织或支持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镀金”活动。同时还建议我驻外机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对此类“镀金”活动不予支持,不题词、不站台、不剪彩、不代为邀请观众和赠票,防止相关单位和个人借此捞取宣传资本。
通知还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树立正确的对外文化交流政绩观,引导各类艺术团组更加健康有序地出国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