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国内航线票价下浮幅度限制

06.11.2013  10:58

        部分“高铁”航线变为市场调节价

    近日,民航局、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

        航空:以基准价为基础

        上浮不超过25%

        航空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有专家指出,此次政策进一步将价格主导权交给市场,航空公司自主定价权扩大,企业可以根据航线、客源、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定价,也有利于航企通过价格、服务展开差异化的竞争。

        近年来高铁网络不断完善,与民航竞争更为激烈,航空公司也必须通过价格吸引更多的客源。此次通知也指出,对部分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据了解,此次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共有31条国内航线,其中包括从广州—长沙、广州—武汉航段。以12月25日广州飞往长沙航线,机票价格打4.5折后含税费为450元,而高铁二等座为314元,除了价格因素外,计算上安检登机等时间后,二者花费时间相差不大。

        通知也指出,航空公司在上述范围内制定或调整旅客运输票价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于每年一季度调整公布。

        此前,国内航空运输票价政策是在2004年出台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基础上逐步完善,对国内航线旅客票价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短途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不同航线、不同舱位票价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去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推进民航运输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有分析也预计,在航空业内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未来航空运输价格还将发生变化。(记者索冬冬)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