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法拟取消环保罚款50万元封顶 处罚不设上限
22.12.2014 23:17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一面是我国大气污染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复合型过渡、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雾霾频发,一面是治污属地管理难成合力、环境违法成本低、企业宁罚不改……大气污染如何防、十面“霾”伏怎么破?
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打出一记重拳。草案取消了现行法律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此举将大大增加违法企事业单位的违法成本。
草案第95条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造成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法学专家表示,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震慑作用。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2.12.201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