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委召开常委会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
10月29日,南昌市召开市委常委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龚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坚决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好《准则》和《条例》,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让社会了解《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发挥好监督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量到底、一寸不让;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各级纪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项规范”,以自觉行动凝聚党心民心、保障事业发展;要始终牢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