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群众可自主选调解员 “村聘民选”激发调解活力
本报讯 新法制报记者陈利光报道:近年来,永丰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走出了一条“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新路子,构筑起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连续7年荣获“全省平安县”。今年1月至9月,该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各类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1%、17%、21%。
群众可自主选择调解员
前不久,该县沙溪镇严坑村李家村小组李某与李某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村委会拿出村聘民选调解员名册,让李某自己选择调解员。李某点了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李章福作为调解员。热心的李章福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几天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
像李某和李某某这样,有“麻烦”可以按自己意愿找调解员而不烦乡村干部,在永丰县已成为一种惯例。
“这主要得益于‘村聘民选’调解员,群众自己选调解员,有纠纷找调解员。”永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冬根介绍道,“人民调解员实行‘村聘’、‘乡聘’后,既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又为村(居)委会增加了调解力量,缓解了工作压力,实现‘双赢’。”目前像李章福这样通过“村聘民选”的调解员,在永丰县有2777名,这成了基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建长效机制和奖励办法
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永丰县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乡镇、村(居)调委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重大社情报告制度等,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村聘”、“乡聘”调解员在做好调解纠纷的同时,还将职责延伸,配合村里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预防事故纠纷隐患。
同时,该县制定了调解员报酬和奖励办法,还根据“点击率”、调处成功率及年终总评情况,开展了“十大典型人民调解案例”和“十大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在全县营造了“争当人民调解员,为创建和谐平安永丰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据介绍,今年1月~9月份,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346起,调处1291起,调处成功率达96%,基本上实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