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患者无力缴费可获救助 江西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核心提示
一边是少数患者“等钱救命”的困境,一边是医院垫付巨额医疗费用的尴尬。据省卫计委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2013年,我省各级医院垫付医疗费用8113万元,今后这种尴尬局面将有望得到缓解。
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近日下发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将可获得救助。相关人士表示,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就是从制度层面形成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从而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发生。
各级医院近几年
垫付费用8113万元
“去年夏天,我们医院就救治了一名摔倒在街头的无名氏,我们通过媒体寻亲无果,结束治疗出院后,便将他送去了南昌市救助站。”南昌市第一医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位无名氏患者在医院治疗十多天的医药费由医院承担,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则是依靠医生和护士们的爱心捐助。
据了解,凡遇到急危重症患者,不少医院都是第一时间无条件开通绿色生命救助通道,如果患者是流浪乞讨人员或“三无”(即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人员、无支付能力的病人)贫困患者,医院一般会协助患者通过民政等部门解决一些基本医药费用,但很多时候都不太理想。
据介绍,南昌市第一医院每年至少要垫付三四十万元的医药费。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深入推进,我省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然而,“无主病人”、“路倒病人”及少数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等钱救命”的情况时有发生。
据省卫计委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2013年,我省各级医院垫付医疗费用8113万元。一些医疗机构在履行救治责任时心存顾虑,也出现过少数需紧急救治的患者,由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酿成严重后果。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出台《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形成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发生。
两类对象可获疾病应急救助
“医院经常会碰到‘老赖’,这其中也不乏确实因为家庭困难支付不起医疗费用的人。”南昌市一公立医院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什么样的人有资格获得基金救助才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由医疗机构申请支付。支付范围是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并明确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费用。
“更多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人有了‘救命钱’,这是好事,可基金的钱从哪里来?”
据省卫计委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明确设立省、市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省级基金主要承担募集、向市级基金拨付应急救助资金和向省属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费用的功能;市级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以及向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的功能。
应急救治结束后,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查明欠费者的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应当及时追讨欠费。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证明材料申请支付。
基金运行检查情况须公示
对于基金的使用和监管则是把好事办好的关键。
《实施意见》对于基金的使用和监督也进行了明确,基金独立核算,并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外部审计。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由省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各设区市基金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并强调加强疾病应急救助与现行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同时,成立由当地政府卫生、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基金监管委员会,每年年底通过普查和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政策福利
有待实践“检验”
省卫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就是从制度层面形成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从而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发生。这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以前好事只能悄悄做,从来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不然会让一些人效仿,让医院陷入更尴尬的境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科长李建林说,很欣喜地看到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无疑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政府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减轻了医院的负担,而困难群众又能得到人道救助。
根据媒体报道,青海省早在一年前就开始实施运作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从运行一年来的情况看,实际操作过程也或多或少存在着问题。如基金成立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来自的社会的捐助、医疗机构申请基金审核流程的繁琐等问题,也让不少医院的工作人员有些担忧。
“但就算再好的制度,也避免不了会有钻空子的人。在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扯皮现象仍存在。”李建林说,根据规定,对于身份确认以及家庭困难的调查,需要医院来完成,再由医院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这笔救助费用。
“说实话,这项政策给医院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而且还有可能会增加诉讼量。”李建林担忧地说,以往有些患者并非真正付不起医药费,只是子女不管、故意不报身份、恶意逃单等,这类钻空子的人肯定还会存在。尽管此次政策出台明确表示要对这类钻政策漏洞、恶意逃单的人追究法律责任,但从目前来看,诉讼工作仍由院方承担。
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不愿具名的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政策能否执行到位,关键还是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运作以及执行力。尽管对此政策保持乐观态度,但对于操作层面面临的问题也不无担忧。(记者周浔 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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