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陆军下士死亡案一审宣判 家属不满结果拟上诉
08.03.2014 03:00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社台北3月7日电 (记者 黄少华)去年在台湾掀起轩然大波的陆军下士洪仲丘死亡案,7日在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洪生前服役和受罚所在的两个旅18名被告军、士官,有5人判无罪,其余分别获8个月以下刑期。与预期差距甚巨,洪家不满判决结果,拟提出上诉。
去年6月底,24岁的542旅下士洪仲丘因携带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等,违反规定,遭罚送往269旅营区“禁闭”。体重98公斤的洪仲丘在高温下被执行室外不当操练,造成中暑、热衰竭并发综合症,于7月4日身亡。当时也传出洪仲丘是在退伍前夕讲真话揭军中黑幕而被同僚刻意报复而受罚。
案件发生后,有团体在台北组织了大规模的“白衫军”抗议集会,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誓言军中改革。台湾军审制度也因此走入历史,洪案移往地方法院审理。
在洪案一审判决中,前542旅长沈威志、副旅长何江忠、副连长刘延俊、上士范佐宪、士官长陈以人等5人,均被处共同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罪名,判6个月刑期;前连长徐信正以相同罪名判8个月,为本案刑期最重者。
前269旅的12名被告中,禁闭室管理士陈毅勋,被依照上官藉势凌虐军人,处有期徒刑6月;紧闭室其他5人被依照从事业务,过失致人于死,分别处有期徒刑5月和6月;另5人判无罪。宪兵官郭毓龙处有期徒刑3月并拘役30日。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原本控陈毅勋凌虐部属致死罪,求处无期徒刑。其他多名军、士官也被求处七年半以下刑期。
洪家聆判后大失所望。洪仲丘父亲洪吉端说,将与律师团协商后再上诉。
洪案律师团发出声明稿表示,判决结果轻微,将请公诉人上诉。
多家台湾媒体也指,该案一审判决过轻。(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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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14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