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淘汰改造34台高污染锅炉 禁燃区扩大至195k㎡

20.12.2013  22:32

  今视网12月20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为改善南昌城市环境质量,日前,南昌市工信委、环保局、质监局对该市禁燃区内34台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了淘汰改造,至此,2008年划定的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全部淘汰改造完毕。与此同时,南昌市将划定的禁燃区范围从169k㎡扩大到195k㎡,还将进行新一轮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

   南昌市6年改造28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

  2008年,南昌市划定了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简称“禁燃区”。当年全市禁燃区内实有在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共计289台。

  南昌市工信委、环保局、质监局连续5年组织开展了淘汰改造燃煤锅炉(窑炉)专项行动,尤其2011年,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达到80余台,到2012年底,南昌共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255台。

  另外,禁燃区内剩下的34台高污染燃料锅炉,于今年12月20日之前已经淘汰改造完毕,其中,停用4台,拆除10台,煤改电3台,煤改天然气17台。企业投入改造资金近3000万元,政府给予补助资金500多万元。

  34台锅炉淘汰改造后,每年可少用10余万吨原煤,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烟尘排放分别为5800吨、23000吨和53000吨,为减轻空气污染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资金补助、减免费用等推进锅炉改造

  划定了禁燃区,明确了改造的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数量后,南昌市制定了专门的方案,对淘汰改造的锅炉每蒸吨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要求南昌市有关部门在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过程中,涉及道路开挖、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开通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涉及天然气管道铺设,实行  企业用地红线外的工程费用全免,企业用地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只收成本费的优惠政策。

  另外,把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与每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相结合,为按时间完成改造任务单位,视为节能减排考核评价不合格。与此同时,对新上高污染燃料锅炉的项目一律不审批和备案。

  禁燃区范围重新划定增至195k㎡

  记者了解到,2013年9月,南昌市划定了新的禁燃区,范围由原来的169k㎡扩大到195k㎡。

  统计显示,新的禁燃区内约有60余台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中,青云谱区34台,青山湖区8台,经开区11台,高新区4台,红谷滩新区8台。

  南昌市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增26k㎡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