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赣府发〔2013〕2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赣供办字〔2013〕38号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3〕2号)(以下简称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环境,省社报请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拟于2013年12月上中旬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2号文件情况进行专题督查。为使此项工作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并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省社要求各地务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各级政府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金融扶持、处理遗留问题、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情况。
(二)督查对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督查方式:初步安排由省社领导带队,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精干人员组成若干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小型座谈会、查看文件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督查活动。每个设区市抽查1-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实地察看1-2个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或经营网点。邀请当地发改、财政、供销等有关部门参加。
具体的督查事宜及要求,省政府将发文另行通知。
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请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抓紧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形成专题材料。专题材料主要包括当地政府贯彻落实2号文件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重点是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金融扶持、处理遗留问题、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
1. 是否出台贯彻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2. 是否设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建设;
3. 在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发展上,有哪些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化肥淡季储备制度;
4. 在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发展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5. 在支持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网络发展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6. 在支持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发展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7. 在支持社有企业发展上,对项目建设用地、税费减免、融资等有哪些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侵占、平调社有资产的行为;
8. 在社有企业改制上,是否参照非工口七大系统国企改革出台相关支持措施;
9. 在支持供销合作社“三社一会”建设(即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10. 在支持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上,有哪些具体措施,是否健全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
请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负责督促,收集所辖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专题材料,形成本设区市综合专题材料,并于2013年12月6日前将综合专题材料上报省社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以便省社综合汇总,开展督查,上报政府。联系人:刘雁,电话:0791-86216640。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