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必须恪守“不拼爹”的高贵品质
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李某某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11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报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二审庭审结束前,李某某当庭宣读了由其本人所写的“最后陈述”。陈述中,李某某讲道:“一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法官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某某说:做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这一句“正确的废话”放到此案上,有着特别的解读意义。
李某某案发生之初,社会舆论无不担心李某某会在其父母的光环下获得格外庇护。这种担心有其现实依据。长期以来,特权阶层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司法审判现象并不少见。前不久媒体还爆出太原晋源区政府给当地两级法院发函请求“慎重量刑”之事;再远一点,今年6月,湖南麻阳县文化局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向法院出公函“请求从轻判决”……影响司法居然可以达到公然发公函的程度,那么,李某某案背后会不会也有干扰呢?这自然是人们所担心的。
正因如此,“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既是在教育李某某,更是在提醒社会各界,司法机关恪守的是“不拼爹”的品质。真正的司法独立,不仅独立于政府的权力,而且还要独立于舆论——审判活动本质上是一种高度理性化、专业化和程序化的过程,要求相关工作者尽可能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尽可能排除情感因素以及外界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和介入。
此次李某某案终审维持原判,尽管这一结果切合大众的心理,但丝毫不能被视为舆论的胜利,而只能说是李某某罪有应得。正如法学家刘武俊所言,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闻舆论监督张扬威力的传媒时代,同时也是一个彰显司法权威的司法时代。新闻舆论既要发挥满足和保障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及表达自由,又要发挥监督、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建设性作用,防止出现所谓舆论审判、恶意炒作等对独立审判和公正审判的破坏性效应——司法机关迎合“舆论审判”固然可以博得一时的大快人心,但它的公正性是值得怀疑的。
总而言之,要想司法恪守“不拼爹”的高贵品质,不仅需要所有法律工作者保持自律,还需要通过制度严格约束特权阶层,倒逼其对法治保持高度信仰,也需要民间社会保持客观理性,切不可制造颇具情绪色彩的舆论审判、新闻审判。(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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