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在服务大局中传播司法“好声音”

07.05.2014  18:17

        江西法院网讯    4月29日,吉安市委下发通知,全文转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改革“1+13”文件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市直机关、各人民团体认真学习。

        吉安市委书记王萍对吉安中院《为贯彻落实深化改革“1+13”文件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意见》作出批示:此举反映了法院领导班子识大体、顾大局,融入中心工作的积极作为。望市直各单位学习。

        一直以来,吉安中院注重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新模式。为确保全市深化改革“1+13”文件的落实有坚强的司法保障,吉安中院多措并举,打出一套“组合拳”,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营造稳定和谐环境;全面加大工作力度,保障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四个方面为全市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赢得了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

     在服务吉安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上,吉安中院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服务吉安发展大局。如出台《关于加强涉台审判工作的意见》,成立涉台审判管理办公室,开辟涉台审判“马上就办”快速绿色通道;出台保障和服务吉泰走廊、红色旅游精品城市、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等司法指导意见;设立高新产业园区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建立联系园区、重点案件管理等制度,构建快审快结司法通道;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妥善处理土地、房屋征收等案件,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定点扶贫工作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和职工安置补偿案件15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7条,为企业防范风险积极建言献策等,不断在服务大局中不断传递法院“好声音”,释放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