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加强“双抢”期间森林防火

16.07.2014  09:24

吉安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管好火源,消除隐患,切实加强“双抢”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

二是组成由乡(镇)政府、林场、林业工作站和森林公安等人员的联合行动小组对行政村和村小组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的村、组进行限时督促整改,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三是各乡(镇)防火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动态、森林火灾信息,执行零报告制度,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战备状态;

四是加大林场、村级护林员的巡山密度和野处火源监管,坚决遏制违规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