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4.07.2015 10:06
本文来源: 广电厅
本报吉安讯 (江西日报记者杜金存)7月13日,记者从吉安市政府获悉,该市已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计划,明年1月1日起,市、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业务。
据介绍,吉安市本级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全部整合到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该市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等登记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给予四年过渡期。2017年开始,按照逐步过渡的要求,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具体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2018年完成过渡。
据了解,吉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实行“新开旧停”。“新开”即: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工作,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旧停”即: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
本文来源: 广电厅
14.07.20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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