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一医院规定女职工生二胎要“排队”

14.01.2016  14:18

    “全面两孩”政策已是家喻户晓,然而近日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吉安市三医院)却下发一份文件,对该院女职工生育二胎的时间给予严格规定,如果不按照规定需提前生育二胎者,须提前离职或离岗,否则医院将予以解聘。

    该医院院长刘小青解释称,为避免女职工扎堆生育影响医院运转,不得以才出此下策。而法律界人士认为,医院的规定违法,限制了职工生育权。

    医院下文限制二胎怀孕时间

    1月4日,吉安市三医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规定》,其中称出台文件是“为避免女职工扎堆生育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该院规定,按照高龄产妇优先原则,35岁以上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不作限制,30至34周岁者推后1年(即2017年1月1日)开始怀孕,27至29周岁者推后2年,26周岁以下推后3年。且须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报职能主管科室审批,并报院办备案。医院女职工如果不按照规定需提前生育二胎者,可提前离职或离岗生育;离岗生育职工需重新上岗,医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择优录取;对既不辞职也不离岗生育者,医院予以解聘。

    女职工直呼“敢怒不敢言

    1月11日,吉安市三医院一名女职工向记者证实,医院这个规定是最近下发的,为了限制医院女职工扎堆生二胎。在医院走廊内,两名女医生正在议论此事,她们对此表示不满,但又无可奈何。

    女职工生育二胎是国家赋予的生育权,医院限制生育时间,职工怎么看?记者在医院采访,大部分女职工对医院的做法“敢怒不敢言”。她们称,如果不服从规定,就要被解聘或被迫离岗。一名医院女职工称,推后生育二胎时间后,届时如果发现自己生育不了小孩,那怎么办?医院会承担这个责任吗?

    也有女职工对医院此种做法表示可以接受。一名女职工称,目前自己已剖宫产生育了一胎,这种情况基本上都需要3年以后才能再次生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