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保障水平

28.02.2014  16:43

从2月26日吉安市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获悉,2013年,吉安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践行“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责任宗旨,凝心聚力、奋力攻坚、积极作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个持续向好、两个位居前列、三个有效下降、四个显著提升”的良好成效。

一个持续向好:即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依法履责率及整改到位率均达100%,连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2013年度经省里预警督察的违法用地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取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获400亩用地指标和30万元经费奖励。

两个位居前列:一是土地供应率位居前列。2010至2012年度全市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率为86.67%,位居全省前列。泰和县和安福县荣获“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并各获500亩用地指标奖励。二是确权登记工作位居前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抽查,质量和进度均列全省前列,数据建库面积239.55万公顷。

三个有效下降:一是“三公经费”有效下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风清气正。市局“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二是地质灾害有效下降。全年发生地质灾害21起,下降65%,直接经济损失78.6万元,下降80%,未发生人员伤亡。三是国土资源信访有效下降。全年信访转办件下降10.2%,来信来电下降15%。市局荣获“全省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期先进单位”和“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档案资料评查优秀单位”。

四个显著提升:一是耕地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实现耕地保有量稳中有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和保护率不降低。市政府和吉水县政府荣获“2012年度全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单位”,分获200亩和120亩用地指标奖励。二是用地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市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达3.91万亩,增长30%,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6万亩,增长41%。获批省重大项目用地63个,使用省级预留计划指标1.26万亩,增长69%,占全省的18%。三是资源利用效益显著提升。全市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达99.63亿元,增长71%。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8820.03万元,增长33%。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669万元,增长67.5%。土地抵押融资53.12亿元,增长40%。四是土地整治成效显著提升。全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56万亩,超省下达年度任务的18%。争取土地整理项目8个,使用省级资金6397.81万元,占全省的1/4。永丰县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工程全部竣工,质量获省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