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03.04.2015  11:23

  3月31日,吉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印发了《全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一要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各地要防止因前阶段雨水较多,产生的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保持警惕,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要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文明、低碳祭扫。要用典型火灾案件和肇事者处理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要严防硬守,加大火源管控。清明期间停止炼山,禁止在林区燃烧纸钱、香烛、鞭炮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派出乡村干部、护林防火员等得力人员加大对坟山、墓地和进山路口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要及时制止,严防跑火,确保万无一失。

  四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7:00时前须向市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各县(市、区)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和乡(镇、场)主要领导清明期间不得离开本辖区,不得关闭手机,确需离开辖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领导名单于4月2日前报市防火办备案。

  五要做好准备,及时处置火情。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集中待命,林区乡镇半专业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有火情要及时组织扑救,各级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迅速调集扑火队伍,果断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