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大力实施旱地改水田项目

31.08.2015  19:5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要求,吉安市大力实施旱地改水田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工作。 一是认真选址。 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将适宜于实施“旱改水”的旱地选择好,并尽量选择集中连片,且群众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方。 二是规范实施。 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公告、招投标、合同、监理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开发项目工作要求实施和管理“旱改水”项目,达到水田的基本条件。 三是严管资金。 实行报帐制,由财政部门监管,按程序拨付使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资金审计,堵塞资金使用漏洞,做到既确保项目按资金预算使用到位,又保护干部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不出事。目前全市完成“旱改水”立项12个,建设规模1.35万亩,是省下达年度任务的两倍,预计新增水田1.23万亩,预算总投资6597.71万元;其中实施“旱改水”项目3个,建设规模2822.25亩,新增水田2587.9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