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峡江中学被教育部通报
30.06.2016 01:54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8日,记者获悉,教育部通报6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其中涉及我省1起。
通报称,2014年秋季学期,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周末补课。2015年1月,该校要求学生按每人380元标准缴纳补课费。峡江县教体局责令学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给予该校高一年级组长梁少清、高二年级组长郭志刚等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胡发根诫勉谈话,对校长曾书庆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教育部称,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违规行为,暴露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视制度和禁令为儿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主体责任缺失,纪检监察部门缺乏责任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本文来源: 人民网
30.06.2016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