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执行阶梯水价

15.04.2016  12:12

自4月份以来,居住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的王阿婆用起水来就没有像原来那样大手大脚了,因为该市从4月份开始,吉安市中心城区(包括吉泰走廊范围的吉水县、吉安县、泰和县三县),全面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据了解,此次实行阶梯水价将简化水价分类,供水价格分类将由现行的居民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含工业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此次水价改革,居民生活用水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将按1:1.5:3的价格计算,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计算,以居民生活用水一级为基数。按照保障基本生活用水、督促节约用水的原则,居民一级用水量为每月30立方米、二级用水量为每月31—40立方米、三级用水量为每月41立方米以上。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可增加用水量基数5立方米,居民凭户口本到所属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新增用水量基数申报手续;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在居民生活一级用水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0.05元执行。而非居民生活用水(含工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待时机成熟后再推行。

阶梯水价改革后,三类水价均有所上涨,但在江西省11个设区市仍属中等偏下。改革后,居民生活用水一级用水水价为1.4元/立方米、二级用水水价为2.1元/立方米、三级用水水价为4.2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则为2.1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则为7元/立方米。

如果按现在的标准,我是三级用水户,每个月要多出几十块钱”。王阿婆说。

在定价过程中,吉安市充分考虑扶持吉安工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工业用水价格定为1.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优惠0.3元,为工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还充分考虑低保户的生活需求和生活困难,在其他兄弟设区市设置10吨左右的月度优惠价格用水量基础上放宽政策,实行低保户月度用水量30立方米以内按改革前的价格1.15元/立方米执行,超过部分按调整后的阶梯水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