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政府考核县(市、区)质量工作

17.04.2015  12:5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近日,吉安市政府组织7个考核组深入各县(市、区)、井开区进行质量工作考核,以进一步推进全市质量兴市工作,提升质量工作水平。一是制定完善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吉安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考核内容进行归纳汇总,制定《2014年度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并充分征求意见,召开会议讨论后,经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审定下发。二是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分归口评分和统一评分。各成员单位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考核评分细则》中的有关项目进行归口评分。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7个考核组分别深入到13个县(市、区)、井开区实地核查,进行统一评分。三是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考核情况报告,上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各地得分情况,对得分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得分不满600分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