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档案局加强对二级单位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
27.06.2014 17:00
本文来源: 档案局
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扩大档案接收范围,接收本级各单位所属机构的档案”的要求,吉安市档案局加大对市属立档单位二级机构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上门指导、电话解答等多种形式,市档案局对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和吉安师范等二级机构进行了业务指导。吉安师范预备利用暑假将近几年未整理的档案规范整理,市社保处和市医保处将向市档案馆移交业务档案。
吉安市档案局 阙晓琼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7.06.20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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