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织好农民建房用地“管控网”

07.11.2014  18:36

近年来,吉安市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织好“管控网”,重拳打击农民建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严格“一项纪律”,让农民建房管控有责可追

吉安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一项硬纪律,即一年内出现3起以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已有2个县区4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因此被免职或诫勉谈话。同时,对违法用地行为“零容忍”,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到位。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拆除、责令恢复原状,决不允许以罚代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用地行为,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原泰和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恒和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受到严肃查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建筑物全部进行了拆除。吉安市还被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免检单位,连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并荣获2013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第一名。

落实“八个禁止”,让农村建房管理有规可依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办法规定,明确执行“八个禁止”,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八个禁止”即“禁止沿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建房;禁止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禁止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建房;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批小建大、超面积建房;禁止未批先建、批东建西;禁止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户型和建筑风格建房”。通过加强引导和管控,“八个禁止”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耳熟能详、自觉遵守的建房“准则”,目前全市农民建房的申报审批率达98%以上,许多地方出现主动避开耕地建房、退出老宅基地主动复耕的喜人局面。因工作成效突出,今年4月28日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吉安市召开,与会人员对吉安市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