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通报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3人被查处

26.12.2014  10:49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26日电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吉安市纪委12月24日对5起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吉水县黄桥镇副镇长曾杰贪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案。吉水县纪委对曾杰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州区永叔街道高峰坡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王秋红贪污住房困难户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2万余元。吉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王秋红高峰坡社区党委书记职务和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

  万安县沙坪镇长桥村党支部书记邝懋功、主任刘垂平贪污扶贫资金、侵占集体资金和索贿受贿案。2014年3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邝懋功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刘垂平有期徒刑二年,并给予邝懋功、刘垂平开除党籍处分。

  新干县金川镇金川村党支部书记刘金生、副书记杜友华、妇女主任聂军珍、治保主任裴七根、会计邹春华等人虚开发票套取并私分征地补偿款案,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青原区文陂镇西竺村党支部书记夏侯命铃、主任胡大悟、会计邹兆著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贪污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案。青原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夏候命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胡大悟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邹兆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