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法院“实”字当头加强陪审员工作

05.11.2013  09:28

        江西法院网讯  10月31日,吉安市吉州区文山街“红杜鹃”家政服务中心主任宣春华端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参与一交通肇事罪案件庭审,这是该市吉州区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首次履职。

        像宣春华这样“接地气”的人民陪审员,在吉州法院占据重要位置,该次增选陪审员,不仅在数量上扩大名额,从20名增选至40名,而且从结构上注重提高基层群众比例,新增的27人中,10人为街道社区、村委会干部,他们长期扎根基层,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选任前,该院事先摸清了各审判庭基本陪审需求,结合应聘者的职业、年龄、工作经验、居住地等因素,择优选任“专家型”、“实用型”陪审员。

        为保证陪审员参审“见实效”,该院给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了一份《人民法院报》,为其提供适用的新鲜教材,鼓励他们日常自学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除了全省统一的上岗培训外,该院还以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夯实参审技能,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流程,电脑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后,开庭前必通知人民陪审员阅卷,庭后积极积极主动与人民陪审员沟通交流,合议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意见,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的作用。

        此外,该院还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履职档案,详细记录其参与审判活动、参加各种培训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年终总结时进行表彰,对没有时间履职、不再适合履职的,逐步完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