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三举措规范农民建房
近年来,吉水县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探索农民建房审批和监督管理新思路、新办法,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三举措,规范了该县农民建房秩序,实现了农民建房由“乱”到“治”的嬗变,在今年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会议上,吉水县就规范农民建房工作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创新工作机制
为有效保护耕地、规范农民建房,该县巩固动态巡查机制,完善申报审批程序,强化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 一是创新巡查工作机制 。对所辖行政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县、乡(镇)、村三级巡查区域,构建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交叉运行”的动态巡查网络,确保巡查无死角,要求重点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两次,一般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责任,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 二是完善申报审批程序 。农民建房需经村小组、村委、乡(镇)部门逐级上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建房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城镇居民占农村宅基地建房,会同规划所、乡(镇)政府干部、村干部四方面人员落实“三到场”原则。建立电子档案,登记建房户基本信息,鼓励拆旧建新,有效减少“空心村”现象。 三是强化审批和批后监管 。为有效避免一户多宅现象,化解土地供需矛盾,坚持农民建房“一户一宅”政策不变。为控制单栋建筑占地面积,杜绝事实上的“圈地”现象,坚持超面积申请不批,执行规划先行、审批在后的原则,保证规划的严肃性,不符合规划的不批,加强对审批和建设的全程监管,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队伍建设
围绕农民建房审批、监察、执法等关键环节,健全了指挥调度、综合执法、工作督查、业务指导四支队伍,确保农民建房有人协调、有人监管、有人服务。 一是组建了协调有力的指挥调度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吉泰走廊等主干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六条公路沿线农民建房整治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各村书记和主任具体负责,切实履行农民建房管理职责。 二是组建了铁心硬手的综合执法大队。 为避免重复交叉执法,整合国土、住建、森林消防等部门监察队伍力量,重新组建100余人的综合执法大队,为农民建房监察执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是组建了精干高效的工作督查组。 从县监察局、政府办、督查室、效能办、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农民建房整治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2014年,该县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件,实现复耕复绿面积4亩。 四是组建了挂乡帮扶的业务指导组。 采取县国土局、住建局班子领导挂乡镇、股室干部服务乡镇的新举措,一位局领导挂2-3个乡镇,一个股室与一个乡镇进行服务对接,指导乡镇小城镇建设规划设计、土地管理、项目施工、工程预算等工作,解决了乡镇缺技术人员的难题。
强化保障措施
为确保监管力度到位,该县在积极宣传、规划引导的基础上,加大了高压打击力度。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 每年开展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数百条横幅,开展近百场咨询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近万人次;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全方位宣传《十条规定》;将《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建房“八个禁止”、“三个到场”、“六个公开”和《十条规定》相关内容摘要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农民手中,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强化规划先行。 聘请了中规院上海分院进行吉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修编工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一到全县战略性规划中。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 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摄像固定等办法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拆除违法用地建筑80余宗约1.1万平方米;公安机关立案处理8起非法买卖土地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参与“双违”的20余名公职人员实行了停职、停薪、停岗,并对其中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