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江西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62元 同比增长6.1%

25.07.2022  19:41

  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战略部署,推动以电子商务为典型代表的数字商务加快发展,圆满实现“双过半”。据监测,1-6月全省网络零售额1008.9亿元,总量列全国第十三位,同比增长16.4%,增速高于全国平均13.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六位。

  同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发布2022年上半年江西居民收入与消费数据。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八个强攻”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影响,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延续稳中向好的势头。

   数字商务加快发展

   全省电商企业较去年同期新增3.6万家

  据悉,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家具、服装、陶瓷、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加速融合。1-6月,服装鞋帽与针纺织品、家具、日用品、粮油与食品、家用电器位列全省网络零售额前五品类,合计占比56%。其中,南康家具网络零售额130亿元、青山湖服装45亿元、景德镇陶瓷36.7亿元,新干箱包、庐山服装、鹰潭家电线上销售快速增长。

  加大电商企业招引力度,持续推进园区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我省电商主体规模。1-6月,全省电商企业较去年同期新增3.6万家;网络店铺近60万个,较去年同期新增6万个。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超5000万元企业有41家,超亿元企业达15家。

  南康家具市场产业园等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安远县电商产业园等省级电商示范基地、江西流量经济产业园等园区基地,在企业招引、项目孵化、园区服务提升、助农促消费等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了产业集聚、示范带动的作用。

   南昌网络零售额超260亿元

  我省切实发挥电子商务赋能产业、撬动经济的引擎作用,加快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上半年,赣州、南昌网络零售额均超260亿元,九江等8个地市网络零售额超50亿元;鹰潭、新余、吉安网络零售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30个百分点。赣州市南康区、南昌市青山湖区网络零售额超百亿元,新余市渝水区等20个县区超10亿元,吉水县等60个县(市、区)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县(市、区)实现翻番增长。

  重点围绕粮油、米粉、脐橙等优势大宗农副产品搭建线上产销对接平台,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618”等系列线上促消费活动,设立农副产品展销专场专区,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打造农副产品网货品牌。深入实施“数商兴农”,举办数字商务线上公益讲座、云课堂培训,累计参训人员超1600人次。1-6月,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312.2亿元,同比增长36.5%。

  加速发展直播电商,加快推进陶溪川直播基地等一批直播基地建设,招引MCN机构开展主播达人孵化,举办巾帼直播电商双创大赛。引导电商企业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开展产地直播、工厂直播,推动抖音官方落户南昌。1-6月,全省累计直播97.2万场,同比增长101%;吸引消费者观看53.2亿人次,同比增长80.9%;通过直播销售商品1.3亿件,实现网络零售额95.7亿元。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55元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62元,同比增长6.1%,高于全国平均1.4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55元,同比增长5.0%,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1元,同比增长6.9%,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较上年同期下降0.05,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877元,同比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9%,仍是增收的主要支撑性力量;人均经营净收入1956元,同比增长6.1%;人均财产净收入1129元,同比增长10.9%;人均转移净收入3100元,同比增长5.4%。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940元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940元,同比增长8.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4073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1.0%,同比增长9.0%,增速高于商品性消费支出1.7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上来看,居民八大项消费呈现均衡增长态势,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同比增长7.5%、衣着支出同比增长5.9%、居住支出同比增长7.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同比增长5.4%、交通通信支出同比增长5.2%、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同比增长15.0%、医疗保健支出同比增长11.3%、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6.4%。

  按城乡划分,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63元,同比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528元,同比增长9.0%。从增速上看,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增速高出城镇2.1个百分点。从绝对值上看,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值为1.62(农村居民消费支出=1),较上年同期缩小0.03。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337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3.6%,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217元,同比增长16.4%,居八大消费增速首位。其次为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人均支出940元,同比增长15.0%,成为我省居民消费增长亮点。此外,居民住房装潢、交通工具燃料和家电等大宗消费均呈现较大幅度增长。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