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卖亡父名下汽车 先要开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原标题: 男子欲卖亡父名下汽车 先要开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爷爷奶奶过世已经50多年了,老家还在辽宁省,我真不知道怎么开这个死亡证明?”最近几天,长春市民刘先生打算把已经过世父亲名下的车卖了,需要办公证,却遇到了难题。
不确定老家具体地址
刘先生今年43岁,4年前,父亲过世了。他说:“在我父亲名下有一辆车,挺旧的,也没人开,我和母亲、姐姐商量后,大家决定把车卖了。”卖车需要先办一个继承公证。
25日,刘先生的爱人在一家公证处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除了需要母亲和姐姐到场外,还需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等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都没有问题,可是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太难开了。”刘先生无奈地说,他们老家在辽宁省,父亲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当年父亲是上大学来到长春,并在长春定居的。“爷爷奶奶早就过世了,我父母结婚的时候,他们就不在了,我母亲都没见过他们,咋证明啊?”
“姐姐和我都是在长春生的,和老家那边的人都没有联系,就知道老家在辽宁省葫芦岛附近。”刘先生找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区,而长春的派出所和社区根本没法证明。
“父亲如果在世都已经81岁了,爷爷奶奶如果在世也都得100多岁了。”刘先生说,他看到新闻“证明你妈是你妈”,觉得很可笑,没想到类似的事就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老母未见过公婆
说到为卖车办公证,还需要自己公公婆婆的死亡证明,刘先生75岁的老母亲王大娘也一筹莫展。
“我和老伴结婚的时候他父母就过世了,我都没见过两位老人。”王大娘回忆说,老伴曾经说过,他家兄弟姐妹五个人,他最小。他的父母是1960年一年去世的。而王大娘和老伴是在两位老人过世近两年才结婚的,结婚后,他们也没有回过老家,而且老伴的哥哥姐姐也早都不在了。“我甚至不知道公公婆婆的名字。”王大娘说,老伴过世4年多了,现在办他父母的死亡证明,真不知道咋办。
公证处:爷爷奶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的业务科长孟祥和说,刘先生办理的是继承公证,按照《继承法》,刘先生的父亲过世,在继承人范围中,爷爷奶奶也和配偶、子女一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继承公证时,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所以公证人员才会要求刘先生提供。
“结合个案的不同情况,对于形式要件的要求也不同。”孟祥和说,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不到的话,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开具老人确已死亡的证明。另外,根据不同的案件,还可以提供老邻居等关于老人已死亡的证人证言,或被继承人单位人事档案中关于父母的记载等辅助依据,使得公证人员有理由确信这一事实。“这不但是法律规定,更是对利害关系人负责。”
#新文化·众议院#
昨晚,新文化报官方微博发了这条新闻,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大家纷纷发表看法。
麼啊妈:由此可见遗嘱的重要性。
龙儿有话说:首先要承认办事处的严谨工作制度,然后要承认法律制度上的缺失,过于程序化反而出现极端。要各种神证明,无法验证,浪费时间,不如进行改革创新,将所有证明能收入到一个公证系统,省时省力的同时更加真实。
至尊岩岩:只想客观地说,其实种种证明是法律体系未健全的一种表现。
尘兮:当年考执业医师资格证时,除了毕业证学位证,外省学校毕业的还要“学历所在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开的学历认证”,要回学校所在省的省会的一个什么部门去办,就业指导中心可以开,普通100元,加急再100!
奥格了:又是一个神证明,不知道这样奇葩证明还有多少!不过,不管爷爷奶奶是哪年死的,还是去开吧!没法呀!否则就别卖车!这就是无用但又不能不开的证明!
少校长久: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公证处没错。
茶茶de失眠日记:我决定以后我家任何东西都写我的名字。
丁ding钰:许多规定制度不灵通。例如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
简冬雪:户口上会显示,如果找不到户口那只能回当地派出所开证明了
(中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