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药品回扣 江西铅山8名卫生院长被判受贿罪

07.07.2015  19:05

英将乡卫生院院长陈建平受贿22800元被撤职;汪二镇卫生院院长黄金良收受药品回扣款7万元被双开……”7月7日,微信公众号“正风铅山”发布消息,去年以来,铅山县严肃查处了9起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件,其中,有8名卫生院院长被判受贿罪,分别处以不等年限缓刑。

这9起典型案件分别为:

1.英将乡卫生院院长陈建平受贿被撤职

陈建平在任英将乡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22800元人民币,其中用于单位开支7630元,个人占有15170元。陈建平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汪二镇卫生院院长黄金良受贿被双开

黄金良在任汪二镇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予的药品回扣款共计7万元人民币。黄金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石塘镇卫生院院长余柏春受贿被双开

余柏春在任石塘镇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46000元人民币。余柏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鹅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哲华受贿被双开

王哲华在任鹅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先后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36000元人民币。王哲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5.永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维华受贿被开除

陈维华在任永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08480元。陈维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6.湖坊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忠旺受贿被开除

傅忠旺在任湖坊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33213元。傅忠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7.天柱山乡卫生院院长廖建军受贿被开除

廖建军在任天柱山乡卫生院院长期间,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3000元。廖建军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8.紫溪乡卫生院院长余遵忠受贿被开除

余遵忠在任紫溪乡卫生院院长期间,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余遵忠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9.稼轩乡卫生院院长郑李勇受贿被双开

郑李勇在任稼轩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先后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27000元人民币。郑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记者孙娟)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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