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26名县级干部因下属“犯事”被问责

10.04.2015  10:36

    记者4月9日从新余市纪委获悉,因2014年度本地本单位发生了违纪违规案件或下属有违纪违规行为,该市2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被集中追责。这些领导干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还要接受市纪委的诫勉谈话。他们当中,包括部分县(区)党政主官和市直单位“一把手”。

  在这次力度空前的问责中,有的是因为单位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规或本系统发生窝案串案而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如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李国俊因局长被查处、本单位两名副局长收受“红包”被查处而被问责;有的是因为下属单位或下属干部违纪违规而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如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章海清因所分管的计财科长违反财经纪律被查处而受到问责、市司法局副局长刘俊成因所分管的教材科科长失职渎职被查处而受到问责。

  科长犯错,局长的“帽子”也要受到影响。新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过去谁违反规定,处理本人就可以了。现在我们要狠抓党委主体责任,不仅对涉事干部予以处分,对其所在地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相关领导干部也要追责。”(记者张武明 通讯员傅余磊)